一、需提供的材料:
1.南开区的红印户籍或蓝印户籍的原件及复印件;
2.“全国电子学籍卡”(从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带照片);卡上需注明“该生2016年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六年的学习,具备升级资格,且在当地电子学籍系统中已做完小学毕业,未做初中升级。”字样,加盖校章并小学学校经办人签字。
3.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。
二、办理时间:
2016年8月22—24日
(上午8:30——11:30,下午 2:00——4:30 )
三、安置原则:
在规定时间带相关的材料到南开区教育局中教科审核,审核无误后,在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片内安排进入有“学位”的国办初中学校。
南开教育局中招办
2016年6月8日
编辑者:天津家教中心(www.tjdxjj.com)